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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测评师(高级)考评办法说明
我中心人才测评师考试评价工作自2004年7月起至今已开展整两年时间了,根据公布的人才测评师(高级)报考资格,即“取得管理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人才测评师证书后,从事相关工作年满2年者。”现经与人才测评师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协商,特将考评办法公布如下:
一、资格审核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员须提交资质评审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申报表、同版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两张、相关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以及人才测评相关课题研究的自主论文或实践工作的项目说明书一份(具体要求见附件)。材料提交的截止日期为4月20日,资审通过后,方可得到参加考评的确认函。
二、考试与评分办法
(一)笔试:
1、考查内容:人力资源管理和心理测量学基础知识以及人才测评行业国内外的前沿信息。
2、题型与评分:客观题。卷面满分100分,其中单选20题,每题2分;
多选20题,每题3分(漏选得1分,错选不得分)。所得分数按照20%权重计算后加入总分。
(二)面试:
1、考查内容:实际操作。根据考生资审时所提交的稿件,进行问题答辩。
主要涵盖如下方面:对人才测评发展的战略构想,简单测评量表的编制流程,评价中心技术的运用细节,胜任特征模型的构建方法等。
2、题型与评分:半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考官的总平均分按照80%权重计算后加入总分。
(三)核分办法:笔试与面试两部分成绩相叠加,70分为基本及格线。
三、考试时间分布
考试时间拟定于2007年5月中旬进行,具体安排将以考评确认函通知为准。
1、笔试:60分钟,统一进行。
2、面试:35分钟/人,分组进行。包括10分钟方案阐述;20分钟问答;5分钟专家点评。
四、成绩公布及颁证
1、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并由专家进行当面点评;
2、笔试试卷事后批阅,计算总成绩;
2、考试结束半个月左右电话通知通过与否,证书制作与邮寄。
五、收费标准
报名时统一收取报名及资料评审费200元/人,集中北京参加考评者统一收取考评费用1600元/人。另外,资审通过的参考者,均可获得参加同期举办的人才测评相关研讨、论坛活动的免费名额一个。
六、其它
报名费请通过邮局汇款至: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邮编100037,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人才市场(收)。
资质评审材料邮寄地址同上,信封上请注明“测评师评审”字样。
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二○○七年三月
附件:申请认定人才测评师(高级)的材料提交要求
一、材料内容及要求:
提交材料可包括以下七类其中之一,每篇不少于5000字。
如提交论文,则发表过的亦可,申请者本人必须是第一作者。
所有提交的材料必须经由作者完成,杜绝抄袭,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同时两年内不得进行本级别的报考。
1、测验编制报告:编制目的,维度确定,项目编写,项目分析,信效度分析,记分及分数合成方法,常模抽样,使用情况。(附测验一份)
2、测验应用报告:测试目的,测试对象,测试结果,讨论分析。
3、结构化面试应用:目的及对象,考察维度,题目设计,评分表,实施过程及注意事项。
4、评价中心技术应用:运用文件筐、角色扮演、管理游戏、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技术考察选拔人才的实务工作报告。
5、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验:绩效考核、履历分析及在人事工作中综合运用人才测评方法的经验介绍。
6、心理测量与人才测评的理论文章:如关于测验等值、概化理论、项目反应理论、胜任特征分析等理论介绍及研究应用论文。
7、人才测评在就业教育与指导中的应用:就业指导的实施、使用工具、学生职业生涯辅导案例、相应培训计划的制定、取得效果等情况的实务工作报告。
二、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4月20日。
人才测评师专家委员会
二○○七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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